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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岩宗教年鉴
来源:市民宗局  日期:2014-07-29 【字号: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013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答题、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全市共召开学习动员、座谈交流等有关会议76场(次),参加人员3276人(次);举办学习培训班42次,参训人员2400多人(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30条,出黑板报、宣传栏286期;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宗教教职人员等409人参加宗教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答题;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宣传材料29000多份,赠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政策法规汇编》133套。

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2013年,制定并下发普法工作年计划,加强阶段性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打黄扫非”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民族乡村、民族中小学、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013年,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程”工作。全面深入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漏洞,组织整改,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整改验收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完成整改验收自评达100%,市、县(市、区)民宗局完成整改验收达100%。继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配合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民间信仰活动管理情况调研,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有效管理办法。

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

  2013年,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龙岩天宫山圆通寺和龙岩西门基督教堂负责人、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陈莉莉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分别授予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全市宗教界积极投身赈灾济贫、捐资助学、支教义诊、敬老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共捐款捐物150多万元,受益人数3000多人。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给予经费支持,帮助宗教团体改善办公条件,。选送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加强对爱国爱教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13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问题,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加强信息信访工作,及时办理并认真答复群众来信来访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社区创建办法》和《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民族村创建办法》,推动上杭县东南社区、丰康村和新罗区溪南社区以及漳平市中村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进乡村。